律师观点分析
调解不是“和稀泥”,而是以法律强制力为后盾的理性妥协。本案中,我们既正视了被告现实的偿付困难,又通过精密的条款设计,为原告构筑了坚实的法律防线。
【案件分析】
(一)基本案情
2022年1月,原告与被告签订《入股分红协议书》,约定原告投资13万元用于被告参与的玻璃酒瓶制作项目,期限三年,期满返还全部本金。合同到期后,原告多次微信催告,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,分文未还。
原告无奈之下,委托本所提起诉讼,要求返还本金13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损失。
(二)焦点问题
1. 双方签订的是《入股分红协议书》,这究竟是一份“投资合伙协议”,还是一份“民间借贷合同”?
2. 既然定性为借贷,那么利息怎么算?
【诉讼经过】
接受委托后,律师团队敏锐地抓住了《入股分红协议》中“保本保息”的核心条款,精准定性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,并迅速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,冻结了被告资产,为后续回款筑牢防线。在庭审及调解过程中,律师据理力争,不仅确认了13.7万元的债权总额,更在调解书中巧妙设定了“违约惩罚条款”,只要被告任意两期未按期履行,原告即可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加算利息;让委托人从被动催收中彻底解脱。每一步都立足于“权利可落地、违约有代价”。专业,不止于打赢官司,更在于让每一份法律文书都能兑现为当事人的真金白银。
【案件结果】
经过法院主持调解,被告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。最终,双方达成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协议:
还款总额: 被告需返还原告投资本金及利息共计137,000元。
还款方式: 分期支付,从2026年5月至2027年12月分批次还清。
违约红线: 调解书明确约定,若被告任意两期未按期足额履行,原告有权就所有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,并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。
这一结果不仅为原告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,还通过“违约惩罚条款”给被告套上了“紧箍咒”,确保了后续款项的安全。
【诉讼策略:不止于胜诉,更着眼于“能执行”】
本案事实清晰、证据充分(协议+转账记录+催收记录),胜诉并无悬念。但本所律师敏锐意识到:胜诉判决不等于拿到钱。被告被告的经济状况和履行能力,才是本案真正的核心风险。
为此,我们在诉讼中采取了以下关键策略:
1. 同步申请财产保全
立案后立即申请保全,查封、冻结被告相应价值的财产,为后续执行预留空间,给被告施加实质压力。
2. 明确主张资金占用损失
不仅要求返还本金,更依据法定标准主张自合同到期次日起的LPR利息,覆盖资金的时间价值。
3. 调解中坚持“违约加速到期”条款
被告确有分期偿还意愿,但若简单接受无约束力的分期,一旦被告断供,原告将面临多次申请执行的困境。
我们在调解协议中坚决加入了“任两期逾期,则全部未付款项可立即申请强制执行,且另计逾期利息”的条款,将被告的违约成本大幅提高。
【法律适用】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六条,第六百六十七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九条及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。
【风险提示】
在日常生活中,如果遇到类似的“投资”邀约,请务必擦亮眼睛:
1. 警惕“保本保息”承诺: 真正的投资是没有稳赚不赔的。如果对方承诺“无论盈亏都还本付息”,这极有可能是借款,而非投资。
2. 核实项目真实性: 不要仅凭一纸协议就转账,务必核实项目背景及合作方资质。
3. 保留证据: 转账时备注用途,保留聊天记录,这些都是未来维权的关键证据。
无论是投资还是借款,合同到期后务必及时书面催收,保留证据。一旦出现违约苗头,应尽早寻求专业法律帮助,通过财产保全、诉讼或调解等方式锁定债权,切勿因“情面”错失最佳处置时机。
林荔枝律师